昨日上午,新店派出所民警在福飛路執勤時,攔下一輛只懸掛一面號牌的摩托車,民警發現這面閩A1693A的號牌并不是該車的。經審查,江西籍駕駛員李某承認這面號牌是撿來的。原來,李某購買摩托車后報牌,發現號碼中有兩個“4”,覺得不吉利,因此領到號牌后一直未掛上。
前日他騎車經過一個小水潭時,發現里面有一面摩托車號牌,號碼中沒有“4”,于是便撿回家,掛到自己車上。民警依法暫扣了李某的摩托車,并對其套用他人號牌的行為作出罰款2000元、扣12分的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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